劳务工资拖欠七年 法官倾力调解促结案

劳务工资一再拖欠,七年还款无望,法官伸手助力调解促成结案。近日,永吉县人民法院妥善化解了一起因拖欠工资导致的劳务纠纷。2014年,栾某承包一建筑工程,孙某为该工程的放线工,当时约定工资为每天400元,共工作3个月。工程结束后,因工程款没有及时到位,栾某为孙某等人出具了工资欠条和明细表,欠孙某工资15000元。2014年工程结束后,孙某一直讨要工资,可栾某一直推脱。2021年初,孙某将栾某诉至法院,栾某当即出具了还款计划,约定了11月5日前全部还清,若到期不还,三倍偿还孙某,双方自行达成和解撤诉。因栾某并没有履行之前的承诺还款,2021年11月1日孙某再次起诉,要求栾某三倍偿还欠款。庭审中,栾某表示2014年的工程款一直没下来,手里也没有钱能给孙某,确实是遇到了困难,当时写还款协议是以为工程款能回来就能结清工资。孙某虽表示理解,但是强调现在自己的身体不好,没办法再出去打工,需要这个钱治病。经过法庭询问,法官发现两个当事人已经认识了十多年,曾经是很好的朋友。了解到这个情况,法官认为本案有很大调解可能性。在法官的一再努力下,双方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讨价还价”,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重新约定了双方均可接受的还款时间和金额。至此,一起劳务合同纠纷得到妥善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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