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山执行法官设计“剐蹭事故” 女包工头现身后被拘

7月3日,房山法院执行法官根据举报线索来到房山窦店某小区,以车辆被剐蹭,要求下楼解决为由,引欠款50多万元的被执行人赵某现身。赵某现身后仍拒不履行生效判决,逃避执行,房山法院决定依法对她司法拘留15天,将其车辆扣押。

在执行人赵某被房山法院悬赏公告后,有举报人提供了一条关于其车辆的执行线索:赵某和他人共同租住在房山窦店某小区内,平日里白天不出门,有一辆车被其实际使用。

执行当日,执行法官在小区内找到了赵某的车,为了防止其躲在屋内逃避执行,增加查找难度,执行法官“设计”了一场车辆剐蹭事故,并电话联系上赵某,引其下楼。

电话挂断不久,穿着拖鞋、睡眼惺忪的赵某便现身了。“我们是房山法院执行局的,这是我的证件,你看一下。”赵某见此情后显然有点不知所措,在法官出示证件表明身份后,赵某说道,“我觉得可能就是你们,直接找我不就行了,不用这样。”

“你知道我们为什么而来,那说说你的意思吧。”执行法官开门见山。

“我现在没钱,崔某建房只花了10多万,根本没有那么多,”赵某告诉法官, “房子是我租的,车早就抵给别人了,楼下这不是我的车。”

在被告知要被带回法院执行局时,赵某当即表示自己没有锁门,要上楼收拾一下,赵某进入卧室后不停地拨打电话。下楼后,执行法官再次对她进行了询问,但赵某拒绝正面回答问题。

见赵某态度强硬,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法官决定对其处以15日司法拘留,并将车辆扣押。

2016年3月30日,赵某与高某签订建筑施工合同,由赵某承包建造高某的农村房屋。次日,赵某将工程又转包给崔某,崔某即组织人员施工。现工程已完工,高某给付赵某60余万元,但赵某却未向崔某支付工程款。

经房山法院审理,确认赵某应支付崔某工程款总额为66万多元。除赵某已支付工程款及其他垫付费用后,应给付崔某51万多元。

判决生效后,赵某未主动履行给付义务。经查询赵某银行卡内只有8400元,法官随即划扣,并对其车辆进行了查封。但赵某依旧拒接法院电话,拒到庭申报财产,逃避执行。

2019年6月24日,房山法院依据崔某申请发布了第三期执行悬赏公告,申请人崔某承诺以执行到位金额的20%奖励线索举报人。公告发布后,有举报人向法院提供了赵某的暂住地址。

当天,申请执行人崔某及妻子也赶到现场。“执行悬赏真见效了!”崔某说,如果拿到执行款,他将把这笔钱先发给拖欠薪资的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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