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元工程款追回,商业项目获新生

南通一家施工单位承包了某置业公司的商业综合体项目,然而对方因经营问题迟迟无法按约给付工程款。一时间,不但工人拿不到工资,综合体运营及后续建设、招商也成了大问题。

记者13日从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经过该院执行人员因案施策和当事人共同努力,这起备受地方政府关注的涉职工工资及众多商户维权的亿元执行案件终告一段落。历时9个多月,施工单位对工程款的追索终于成功,一度陷入绝境的置业公司迎来希望,与地方经济密切关联的大型商业项目亦不至于“伤筋动骨”,案件执行取得各方满意的结果。

上亿元执行案

法院“并行走”

2019年12月,南通一施工单位向南通中院申请强制执行某置业公司工程款6575万元及利息、违约金等。

施工单位称,其承包建设置业公司的一商业综合体项目,工程款结算金额为1.12亿元,但对方迟迟不支付工程款,无奈之下,其在2015年把置业公司告上法庭,请求解除施工合同及支付已完工程的工程款。经过漫长的诉讼,双方在2017年12月达成调解协议,但随后的履行过程并不顺利,施工单位遂申请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南通中院执行局依法冻结某置业公司的银行账号、查封其商业项目房产、土地等,但一路障碍重重。一方面,置业公司认为,案件执行条件未成就,另一方面,银行账号被冻结,导致置业公司众多员工拿不到工资到法院信访,而法院查封也让本就不景气的涉案商业综合体项目招商雪上加霜,未竣工部分面临烂尾。

综合分析后,南通中院执行局认为,如果简单采取查封、拍卖的方式,有可能让一个商业综合体就此垮掉,各方权益将得不到维护。为此,法院多次合议研判,抽丝剥茧寻找对应措施。执行人员一边了解当事人以及相关方的核心争议点,一边就销售监管账户的管理、资金的进出等专业问题向住建部门等征询意见,最终确定了部分商业房产允许被执行人自行销售、部分房产由法院拍卖的“并行走”方案。在冻结置业公司销售监管账户的基础上,法院扣划部分资金用于本案执行款,并预留部分用于置业公司日常经营。

疫情影响拍卖

执行再次受阻

法院多措并举,执行很快取得实质进展。置业公司自行销售掉部分房屋,源源不断的销售款进入法院冻结的监管账户,获得资金后,项目未竣工部分得以继续施工。今年6月底,涉案项目所有商业楼盘完成竣工验收,与此同时,由南通中院确定处置的几十套房产也紧锣密鼓地展开勘查评估。

一切本来顺利推进,没想到新问题很快又凸显出来。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置业公司对外销售的状况很不理想,远远达不到本案当事人协商既定的目标。而法院查封前已入驻的商场租赁户由于开张后经营不景气纷纷退出,市场日渐凋敝,置业公司萌生了“破罐破摔”的想法。在此情形下,法院组织的后续拍卖很可能会有价无市,进而流拍。

在法院组织下,当事人双方重新坐到一起。虽然执行法官尽全力引导当事人寻求一条最佳解决方案,但双方之间似乎形成了一个死结:施工单位一头迫切需要拿到工程款,置业公司一头虽有大量商业房产但无法销售变现,又断然拒绝以房抵债。

第三方接收债权

维权案件终执结

“疫情逐步得到控制,市场不断复苏,商业房产的前景是好的,何不引入第三方解决你们的困境?”现场,执行法官给双方提供了一个解决思路。经执行法官多方联络及与申请执行人的协商,最终有第三方表示愿意接收本案债权。

第三方确定后,执行案件进展迅速。今年8月27日,第三方与申请执行人签署债权转让协议书;一周后,债权转让款全额支付给施工单位,受让债权的第三方向法院申请变更为本案申请执行人;9月16日,法院裁定变更第三方为本案申请执行人;9月29日,新的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双方共同向法院申请解除对被执行人所有财产的查封。

9月30日,法院对冻结账户予以解封,确保置业公司员工在双节前拿到工资,双方当事人一起来到法院,以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为由申请法院对案件终结执行。

“执行工作不仅要依法规范,还要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巧执、善执,妥善化解矛盾,防止‘摁下葫芦起来瓢’。”南通中院执行局局长杜开林表示,该局将因案施策做好执行工作,为南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本报记者王玮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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