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815.23万元工程款 *ST利源控股子公司被申请重整

*ST利源(002501)11月11日晚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沈阳利源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下称“沈阳利源”)于11月11日收到沈阳中院《通知书》,11月8日,沈阳中院收到申请人辽源市兴业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辽源兴业”)的《破产重整申请书》及证据材料,辽源兴业以沈阳利源“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沈阳中院申请对沈阳利源进行破产重整。

因拖欠逾800万工程款被申请重整

据了解,辽源兴业分别于2015年8月7日、2015年6月15日与沈阳利源签订土建工程合同,辽源兴业承建沈阳利源相关工程项目。辽源兴业已完成所有合同约定的工程并于2018年6月8日完成竣工验收,但沈阳利源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

该合同纠纷一案于2018年11月29日由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判令沈阳利源给付辽源兴业拖欠的工程款815.23万元及利息。2019年3月23日,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作出《执行通知书》,责令沈阳利源支付欠款815.23万元及利息。

从2018年4月开始,*ST利源就已出现流动资金紧张,对此,*ST利源将其归结为是受融资环境、沈阳利源建设等因素的影响,

*ST利源的2019年半年报显示,”沈阳新建项目“已累计实际投入金额97.23亿元,但是累计实现收益为0,未达到计划进度和预计收益的原因是融资环境恶化,流动资金紧张。

*ST利源在半年报当中表示,受宏观经济及政策影响,我国大幅度提高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门槛,减少了轨道交通车辆的使用,进而影响沈阳利源项目的预期销量。同时公司自2018年起出现流动性风险,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并且由于无法支付到期债务等原因,发生涉诉事项,多项资产及银行账户被查封或冻结。沈阳利源虽已经基本建成,但轨道车整车样车试制由于缺乏资金仍未完成,后续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的计划在可预见的未来无法实现,经济效益可能大幅度低于预期。

需要指出的是,目前债权人向法院提交了对沈阳利源的重整申请,但该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沈阳利源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重大不确定性。e公司也将持续给予关注

*ST利源此前已被申请重整

需要指出的是,就在今年9月,*ST利源也已经被债权人申请重整。*ST利源9月9日收到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辽源中院”)《通知书》,2019年9月6日,辽源中院收到申请人刘明英、李春霖向辽源中院提交《破产重整申请书》,申请对公司进行破产重整。

根据此前公告,刘明英与*ST利源于2018年4月2日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1000万元,借款期限两个月,利息为日千分之1.5。合同签订后,申请人刘明英按照合同约定向公司指定账户转入借款1000万元。申请人李春霖与*ST利源于2018年3月29日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700万元,借款期限两个月,利息为日千分之1.5。合同签订后,申请人李春霖按照合同约定向公司指定账户转入借款700万元。

借款合同到期后,申请人刘明英、李春霖多次向*ST利源催要未果而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辽源中院决定自2019年9月9日启动对*ST利源的预重整程序,指定吉林省启明破产清算有限公司为公司的临时管理人,在辽源中院作出是否受理对*ST利源进行破产重整的裁定前,临时管理人按照辽源中院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ST利源在11日晚的最新公告当中表示,截至公告披露日,预重整工作尚在进行中。


拖欠815.23万元工程款 *ST利源控股子公司被申请重整-新闻资讯-姜太公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