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义:村委拖欠工程款诉至法院后

1月12日,已至隆冬,寒风刺骨,但所有执行局干警心里暖洋洋的,因为当事人郭某某将两面锦旗送至孝义市人民法院,一面是送给执行局“公正执法,一心为民”,一面是送给执行局李凯峰团队“秉公执法,高效快捷”。当事人郭某某系一起建设工程合同施工纠纷案的申请人,而被执行人是某村民委员会。本案中郭某某于2011年承包了该村委的道路混凝土工程,至竣工验收时该村委尚欠700余万元工程款未付,后郭某某诉至法院,经二审终审判决该村委承担本金及利息共1000余万元,但判决后该村委一直拖延未付。执行过程中,李凯峰团队始终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多次积极寻求乡政府配合,耐心做好村委会的释法明理工作,慎重采用查封、冻结措施,充分利用执行和解制度,促使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仅用3天,第一批执行案款350万元及时发放至郭某某手里,使双方当事人都很满意,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涉村委案件一直以来都是我院执行中的一大难点,孝义法院执行局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努力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为我辖区内经济发展提高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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