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头跑路民工工资无着落 人民调解员协助检察官解难题

包工头跑路,农民工工资没着落,人民调解员出谋划策,协助检察官解难题——“你们找上海公司找对了”

秋日的阳光,洒落在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检察院人民调解室里。61岁的李浩兴坐在接待桌前,戴起老花镜,一丝不苟地整理接访资料。退休前,李浩兴是该院聘请的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联络员;退休后,他又被聘为人民调解员。前前后后,老李协助检察机关化解民事纠纷已经有二十多年。“积累多年的调解经验还能派上用场,挺高兴的。”

不久前,民事检察官给李浩兴带来一起棘手案件。蒲某等农民工来院反映老板张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况。他们8人在某楼盘做外墙装修,工期已经到收尾阶段,眼见就能拿工资,张某的手机忽然打不通了。蒲某等意识到不对,赶紧去找张某的下落,发现张某住地人去楼空。他们询问该楼盘装修项目经理刘某,刘某说,16万元工资已经付给张某,让他们找张某要钱。无奈之下,8名农民工跟着刘某一起来到检察院,请求支持起诉,要“讨个说法”。

一方说“已经付了钱”,一方说“根本没拿到工资”。见双方人数众多,矛盾一触即发,检察官把他们带到人民调解室,让李浩兴帮忙一起捋一捋。8位农民工围着李浩兴和检察官坐成一圈,黝黑的脸上神情焦急。项目经理刘某愁容满面,不住搓着双手。

“你们做的是什么工程?”李浩兴不紧不慢地问道,满是皱纹的慈祥面容,眼中睿智的光芒,让8位农民工兄弟情绪平和了很多。

蒲某回答:“我们跟着张老板从安徽过来,到了刘某的工地上,给大楼外墙安装石材。每天吊上吊下,我们兄弟几个的腰都给弄坏了。”

检察官问道:“是这样吗?”刘某点头确认,又赶忙摇头说:“腰的事情我不知道。”李浩兴想了想,说:“这个楼盘我经常路过。记得是一家上海公司在负责装修,这个张老板不是从上海过来的,他到底是谁?”

刘某支吾了一下,说:“他是我们找的包工头。”检察官和李浩兴互相对视了一眼,意识到了问题关键。“你是上海公司项目负责人?张某和你们公司是转承包关系?他有没有资质?”刘某摇头。蒲某补充说:“我们跟着张老板干了很久了,没听说什么资质。”

李浩兴说:“依据建筑法律法规,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但如果张某不具备资质,你们从楼盘开发商那里承包的装修项目不应转包给张某。”

刘某避开这个问题,从随身文件包里掏出几张凭证,拍在桌上,说:“我们公司已经把工人的工资结给老张了,他的收据还在我这儿呢。”

李浩兴对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非常熟悉,当即说道:“《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30条明确,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停了一下,他对蒲某等8位农民工说:“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你们找上海公司找对了。”

刘某自知理亏,面露难色,说道:“我们公司已经付了16万元了,再叫我们出这笔钱,不是等于出了两份?”

“那不是出钱,是垫付。过后可以找张某追偿。”李浩兴说道,“你们公司也不容易,但是农民工兄弟更不容易。”说着,他转头对检察官说:“这里面会不会涉及刑事犯罪?”

“张某的行为可能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检察官说,“我们把线索移送给公安机关,并通报本院相关部门,也会支持起诉张某。”

听完这番话,刘某有了底气,说道:“有检察官又有人民调解员,我没什么不放心的。我们公司先出这笔钱,把大家工资结了,然后再找老张算账。”

听到刘某这样承诺,蒲某等人脸上的愁云一扫而光,露出笑容。看着双方在调解笔录上签字,李浩兴松了一口气,眼角的皱纹舒展开来。


包工头跑路民工工资无着落 人民调解员协助检察官解难题-新闻资讯-姜太公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