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万工程款刚到手就被“借走” 包工头却说是茶叶

广州白云法院认定:视频显示包工头确实将现金拿走

新快报讯 记者何生廷 实习生何紫微 通讯员云法宣报道 因为20万元的工程款,工人与包工头对簿公堂,木工黄师傅将包工头告上法庭,称包工头卢某仅支付了73.3万元,要求支付剩余工程款40余万元以及违约金等费用。

而工程款中有20万元,两方存在争议,卢某称20万元是现金给的,黄师傅称给是给了,可刚出财务室就又被拿走了。法院通过视频认定,包工头卢某确实将20万元拿走,应支付剩余工程款及违约金、律师费等费用。

装有20万元的黑袋子给了谁?

木工黄师傅来自湛江市吴川,带着儿子和老乡在白云区承接了一个木工工程,辛苦小半年,工程做完了,包工头却迟迟未将工程款付清。

2019年10月25日下午,卢某在工地项目部财务室领取了45万元工程款,其中20万元是现金。卢某将20万元现金转交给黄师傅和郑师傅,并让两人拿着装钱的袋子拍了照片。

后财务室财务人员表示,正值下班时间,透明袋子不安全,就给了黄师傅一个黑色袋子装20万元现金。

“我、郑师傅和卢某一起从财务室走出来,在项目部门口的公交车站附近,卢某接电话后表示今天先把20万元给工人发工资,否则明天工人就不开工了。”黄师傅说,当时卢某表示第二天再转20万元给他,此后卢某将装有20万元现金的袋子拿走了。

对于这一说法,卢某予以否认,称三人从财务室出来后,黄师傅说有礼物送给他,到了公交车站,黄师傅把礼物(用黑色袋子装着的6饼普洱茶叶)送给他,“我中途去上厕所,所以不清楚黄师傅将20万元现金给了谁,自己也没有拿回20万元现金。”

发生争议后,两人选择了报警。黄师傅委托的律师持法院开具的《律师调查令》向公安机关调取了事发时公交车站的治安监控视频。

监控视频显示,2019年10月29日17时56分,卢某及黄师傅、郑师傅出现在公交站附近。当时黄师傅手上拿有一个黑色袋子,卢某跟在黄师傅、郑师傅身后一边走一边打电话。

卢某挂断电话后,喊住黄师傅、郑师傅,简单交谈后,卢某伸手从黄师傅手中拿过黑色袋子,一边交谈,一边走到黄师傅、郑师傅前面。

法院:综合分析采信工人说法

白云法院认为,本案争议焦点为,卢某从财务室领款后交付给黄师傅的20万元现金,是否于当日又被卢某取回,该笔款项究竟有无实际支付。

庭审中,卢某确认黄师傅将从项目部财务室领到的20万元现金放在黑色袋子中,同时确认从项目部财务室步行至公交站的路程为10分钟左右。

根据公交站的治安监控视频显示,从黑色袋子交付的过程看,首先,黄师傅并非有意主动将黑色袋子交给卢某,双方交接黑色袋子的过程并不符合黄师傅主动送礼给卢某的常态;其次,根据卢某陈述,从项目部财务室到公交站的距离大概为步行10分钟,对如此短的时间内如何将装有20万元现金的黑色袋子变为装茶叶的黑色袋子,卢某未能作出合理解释。

综合全部事实和证据,法院认为黄师傅的陈述更有可信性。根据双方于2019年11月14日签署的《协议书》,白云法院作出判决,卢某向黄师傅支付工程款41.7万元、违约金4.17万元及律师费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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