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先行 重点突破 ——广州加快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问题

广州市是一个人口净流入大市,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常住人口达1868万人,近十年共增加598万人,增长47.05%。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解决广州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问题,既是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也是实现广州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广州市明确将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十四五”期间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重点任务和主要目标,将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问题的着力点和主路径。

全面摸查需求
落实筹集渠道

  广州市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联合市公安局、人社局、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交通局、城管局等单位在全市11个辖区范围开展保障性住房的现状及需求专项调查,全面摸查“十四五”期间各类人群对保障性住房,特别是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需求情况。在此基础上,广州市结合人口增长趋势和租赁市场房源底数,制定印发了《广州市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十四五”期间计划新增筹建各类住房131万套,包括商品住房65万套、保障性住房66万套,保障性住房与商品住房总量达1:1。其中,保障性租赁住房60万套(间),约占“十四五”期间全部住房供应总量131万套的46%。

  根据发展实际,广州市逐步探索形成七种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方式。一是“工改租、商改租”方式,出台了相关审批和消防验收政策指引,落实民用水电收费标准等措施;二是企事业单位自有存量土地新建方式,明确土地按协议出让方式供应、不增收土地出让金等支持措施;三是产业园区配建方式,明确产业园区配套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用房的用地面积占比上限从7%提高到15%,相应提高建筑面积占比上限,引导集中规划建设;四是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新建方式,通过试点探索支持村级经济发展用地等集体土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五是土地公开出让新建方式,明确住宅用地招拍挂“两个不低于20%”的原则(即新增租赁住房占住房供应总量的比例不低于20%,轨道交通沿线土地出让配建租赁住房比例不低于20%),采取“竞配建、竞自持、竞政府性房源”等方式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六是存量房源整租运营方式,推广“政企银”三方合作模式,通过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支持专业化租赁企业整租“城中村”住房改造为保障性租赁住房;七是城中村改造配置方式,出台相关政策指引,明确复建安置房集中规划建设不少于总建筑面积25%、70平方米以下的小户型住房,并引导村集体与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联合成立专门运营机构,按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管理。

建立清单台账
统筹协调部门

  根据各区人口现状和增长趋势,结合产业布局等情况,广州市将60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目标任务,分解到各行政区,并初步落实到国土空间规划。广州市按照“七种筹建方式”分类筹集项目,建立项目清单台账,挂牌跟踪督办。其中,2021年广州市计划筹集建设的17万套(间)保障性租赁住房,已落实到300多个项目,现已完成16.3万套(间)。目前,广州市正指导各区,积极发动各类市场主体申报2022年建设项目,并计划于2022年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17万套(间)。

  广州市成立市、区两级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规划、财政税务等业务主管部门,以及国开行、农发行、建设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市级领导小组负责加强对全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的统筹协调,负责审议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的重大事项和问题,并进行监测评价和监督考核。区级领导小组是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联合审查、项目认定和联合验收工作。两级领导小组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的方式,协调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核发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项目认定书作为办理用地规划和消防验收、落实住房税收优惠政策和民用水电气价格、金融机构发放优惠贷款的主要依据。

完善政策体系
提升服务效能

  广州市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工作的意见》,从加强规划计划管理,优化市区责任分工,加大存量土地房屋盘活力度、推动多渠道供应土地,加大政策落实力度、推动多主体参与筹建,提升运营管理水平、保障租住居民合法权益等4个方面,提出了22项工作措施。为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地,广州市按部门职能进行了细化和分解,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和财税等部门同步研究制定系列配套落实文件,包括:出台《广州市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试点工作方案》,采取联合会审、告知承诺制、商业火灾保险等措施,破解“工改租、商改租”消防验收难题;制定《广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办法》,明确面积标准、租金定价、申报认定流程、退出管理等核心事项,并制定了通过联席会议审批、核发项目认定书、凭认定书享受各项优惠支持政策等举措;制定《关于支持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提升“城中村”租赁住房品质的指导意见》,支持村集体非居住存量房屋改造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制定《广州市纳税人享受住房租赁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业务指引》,明确税收优惠办理程序和流程等。

  推进广州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改造与功能扩展工作,建成安全开放的住房租赁信息服务与监管平台,基于租赁住房标准地址一张图,建设租赁大数据库,集成包含租赁备案、新增房源登记与发布、租赁机构管理,租金参考价等模块,具备实名验证、房源查验、租赁信息发布、自主备案等功能,实现租赁交易全过程线上办理。平台由市、区、街、社区共同运营管理,与不动产登记、公安、民政、税务等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为市民办理居住证、子女入学、公积金提取等提供信息服务支撑,积极推进实现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实现人员准入退出、项目审批、建设管理、出租和运营管理等“一网通”“一站式”办理。

  接下来,广州将以更大力度、更高标准、更实举措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切实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以及从事城市基本公共服务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努力实现“住有所居、住有宜居”。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1.11.25 包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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