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PPP项目融资难现象看建设工程管理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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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中信地产在汕头进行的一项以ppp式推进城镇化的的试验。一时间,此消息铺天盖地、席卷国内,PPP式也因此为业内人士熟知。PPP式具有更高的经济效率、更高的时间效率、增加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提高公共部门和私营机构的财务稳健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的品质得到改善、实现长远规划、树立公共部门的新形象、私营机构得到稳定发展等优点。结合PPP模式的国际经验和成功案例,可以肯定的是,PPP模式将是未来中国城市建设的必然趋势。

    然而,PPP模式在我国仍处于初级初始阶段,估计目前也就只有中信、中海、华润、保利等少数房企能成为PPP模式的践行者。究其原因,是市场契约关系还不成熟,较大的资金规模和较长的开发周期短期内普通企业难以承担。对于PPP项目来说,融资的最大难题不是“钱”的问题,而是难以做到“有限追索项目融资”,即社会资本投资PPP项目,承受太大风险,对上要承担政府失信的风险,对下要承担工程公司和运营公司失信的风险。

    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财政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给项目和地方政府增信,比如推出示范项目、成立1800亿元的PPP基金等。在推进PPP时,财政部的大方向是对的,其中三个手段非常重要:一是财政承受能力评估,二是物有所值评价,三是PPP综合信息平台。其中第三个最关键,有利于公开和公平,财政部提出,任何PPP项目,只要不录入综合信息平台,财政原则上不安排支出,这对规范PPP是很有效力的。

    综合信息平台:根据财金2015[166号]文件通知,财政部开发建设了PPP综合信息平台,按照项目库、机构库和资料库实行分类管理,项目库用于收集和管理全国各级PPP储备项目、执行项目和示范项目信息,包括项目全生命周期各环节的关键信息;机构库用于收集和管理咨询服务机构与专家、社会资本、金融机构等参与方信息资料库用于收集和管理PPP相关政策法规、工作动态、指南手册、培训材料和经典案例等信息。财政部建设PPP综合信息平台意义重大,促进了PPP市场科学、规范和可持续发展。然而,仔细研究发现,PPP综合信息平台仍是用于宏观调控的上层管理工具,其虽然大大透明了PPP项目信息,有利于公开和公正,降低了政府的失信风险,有利于社会资本的加入。但是,它仍没有为社会资本解决下层建筑的风险!

    我们先来看一下,社会资本如何参与ppp项目:

    第一种是A+B模式。A为工程公司,出90%的资本金和贷款,允许快进快出(类似BT)。工程公司出资高,是因为做完项目后,工程公司能通过工程款收回大部分投资;B为运营公司,出10%资本金和贷款,要考虑长远的维护运营。这是一个优势互补、产业链集成优化的组合模式。

    第二种是股+债+贷模式。即小股大债,就是政府金融机构(社会资本)共同出资本金,但金融机构持有的股份不是同股同权,只通过赚取利息承担相应风险,类似于夹层资金,实现项目全过程风险分担。这种模式只适用于好项目,需要严格规范运作,政府须公布财政收入与债务并增信。

    第三种是工程企业与产业基金组成联合体。产业基金控股,工程企业完成建设,解决资本金问题;产业基金负责融资,解决降低融资成本的问题;政府提供担保、必要回购和补贴承诺。注意:政府为投资者提供融资担保目前多是违规的,合规的担保则是非融资担保和支持,比如政府给予金融机构直接介入权,在SPV不能还本付息时可以接管SPV和项目。

    第一种模式在现实中很多,工程公司虽然作为项目的具体实施方,却承担了最大风险;第二种模式,社会资本承担了风险,却不能对工程具体实施过程进行有效、透明的监管,而且大部分金融机构(社会资本)都缺乏工程专业人才。第三种模式,产业基金作为控股方,虽然与工程企业是联合体关系,但它如何对工程实施过程进行有效监管,仍是很大的问题。总而言之,PPP综合信息平台解决了很大的上层监管问题,而社会资本不仅仅需要上层的增信,更需要对下层建筑的监管,即对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监管。

    2012年开始,中国刮起了一阵“互联网+”,随之而来的是大数据、区块链等新型互联网技术。除了财政部推出的PPP综合信息平台,中国PPP模式还需要一个能实现下层工程具体实施过程监管的互联网工具,监管资金去向,监管项目质量,用大数据统计分析工程企业信用。匀视网正是为这样的工程建设服务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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